電視購物台改為執照制,9台擴大至12台!NCC委員會議昨(11)日審議通過,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同時,將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並放寬國內電視購物台申設台數上限,由現行不超過頻道總數1/10也就是現行9台、擴大至12台,同時改為執照制。
  執照有效限期6年,到期後必須重新申請新的執照,此舉,不僅改變既有電視購物台「萬年執照」生態,也將因為遊戲規則全數改變,牽動整體電視購物產業重新洗牌。
  市場人士分析表示,國內電視購物台1年產值約在新台幣350億元左右,未來新進業者加入後,有機會擴大整體電視購物市場大餅,但也因為新進業者即將加入競局,因此,競爭更加激烈。
  NCC表示,新進業者及既有momo、U-Life、東森德意購及ViVa共4家電視購物業者,都必須申請執照,才能經營電視購物台。
  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,政府積極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,為因應未來數位化後、頻道數可能擴增至200台以上,若沿用舊制即電視購物台頻道數不得超過總頻道數1/10規定,可能使得電視購物台的總家數太多,也因此,NCC委員會議決議,有線電視數位化後、電視購物台的總頻道上限為12台。
  NCC表示,有線電視系統若採類比技術營運,其限制和現有規定相同,也就是電視購物台專用頻道上限不得超過總頻道數1/10,採全數位化技術營運者,其廣告專用頻道數量除不得超過前述規定10%外,且總數不得超過12個;而同時採類比、數位雙軌經營者,準用類比技術營運之數量限制規定,且其數位廣告專用頻道應與類比廣告專用頻道相同。
  至於無線電視台數位化後、是否擴大經營電視購物頻道?NCC表示,目前尚未將此納入考量。
  NCC強調,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日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中,預定最快這個會期排入議程、年底通過實施。<擷錄工商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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